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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修訂「中醫美容護理微學程施行細則」

公告文號: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長庚科大法字第1130000035號
通過會議或核定:校長核定
修訂「中醫美容護理微學程施行細則」,自公告日起實施。
一、為增進四技學生之跨域學習,擬修改「中醫美容護理學分學程施行細則」為「中醫美容護理微學程施行細則」及其學程之總學分從12學分改為10學分。
二、本次修訂「中醫美容護理微學程施行細則」第1、2、6條。
詳細內容請參閱相關連結。

相關連結:中醫美容護理微學程施行細則
公告承辦: 護理學院護理系 規章辦法搜尋網
公告期限: 2024-03-27 ~ 2025-03-26
公告編號: 688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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